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36 ›› Issue (2): 8-13.DOI: 10.13438/j.cnki.jdxb.2015.02.002
厉有国
LI You-Guo
摘要: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开辟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新途径,创造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增强了基层党和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但基层协商民主在实践中也面临着定位问题——权宜之策还是必要程序?发展动力问题——个人还是制度?主体参与方式问题——人人参与还是代理参与?村民代表、人大代表与民意代表关系问题——合作还是对抗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在理论上思想上形成共识从法律上明确基层协商民主的地位,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制度规范与工作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构建人民群众参与协商的新形式,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构建人大代表与民意代表和谐协商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