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5 ›› Issue (5): 41-45.DOI: 10.13438/j.cnki.jdxb.2014.05.006
赵永刚,黄毅
ZHAO Yong-Gang, HUANG Yi
摘要:亚里士多德在幸福主义目的论的框架下,基于人类的本质及其特有生活,通过“功能论证”,论证了美德的必要性。当代西方亚里士多德主义伦理学沿袭了功能论证的路径,通过对人类特有生存方式的考察,论证了美德对于人类幸福生活的必要性。与现代道德哲学相比,亚里士多德主义伦理学对美德所作的辩护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也面临着由现代社会运行机制带来的问题。这种辩护对于作为“类”的人来说具有合理性,对于作为个体的人来说,其说服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