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5 ›› Issue (6): 114-120.DOI: 10.13438/j.cnki.jdxb.2014.06.018
陈卓
CHEN Zhuo
摘要:教育场域中存在着惩罚与欺辱现象,前者是必要的,后者则应当杜绝。教育惩罚区别于欺辱等其他行为的几个特点在于:在行为目的上,教育惩罚具有鲜明的目的指向,体现为规训教化,旨在防止违规行为的再次出现;在价值属性上,教育惩罚意味着对违规学生施以“有意义的痛苦”,而非仅仅是“有用的痛苦”;从实施过程看,教育惩罚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惩罚行为的内容和方法应当是合理合法的,惩罚过程同时伴随着对人的尊重和关爱;从发生机制看,教育惩罚行为应当符合学校的正当程序,并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