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4 ›› Issue (4): 114-118.DOI: 10.3969/j.issn.1007-4074.2013.04.019
摘要:清朝咸丰、同治年间,山东巨野、郓城移民进入苏北沛铜地区因自然灾害形成的“湖田”荒地,他们的占地行为很快得到基层官府的承认。在官府的支持鼓励和士绅的具体运作下,他们还形成了自我组织、自我保卫的社会力量。当地原住民回归后,移民与原住民的冲突不断升级,基层官府对此一筹莫展。湖田案最终在钦差大臣曾国藩带有诸多妥协性的干预下才趋于终止。它的产生、发展和平息体现传统社会基层政治生活的两个方面:基层官府和乡村社会能够在日常事务中合作共生,重大危机的解决则有赖于高层政治权力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