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32 ›› Issue (2): 32-35.
摘要:儒家忠孝伦理以“亲亲”与“尊尊”的宗法血缘为根据,把中国古代社会维系成为组织结构有序、行为进退有度的家国同构模式,并塑造了中华民族独特而伟大的性格。时代剧变,社会环境迥异,儒家“忠孝”伦理精神所指向的对象与所承担的功用应创造性转化,使之由重单一的忠君孝亲向多维度的社会对象开放,由偏重情感无私付出向行为主体多层次的责任与义务意识转化,使之在新时代焕发崭新的光辉。这既是对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继承与肯定,也是对不完美道德现实的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