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33 ›› Issue (6): 43-48.DOI: 10.3969/j.issn.1007-4074.2012.06.007
摘要:自制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亚里士多德把自制界定为处于德性与恶之间的品质,把自制作为达到德性的中间性环节。亚里士多德以对苏格拉底无人不自制观点的回应为主线,主要论及自制与知识、自制与不能自制、自制与节制、自制与明智的关系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对知识的分析中解决了自制和不能自制的疑难,强调了自制与节制、自制与明智之间的联系。理清自制的性质与定义后可见,自制是一种依靠理智使其自身不适当欲望遵循逻各斯的好品质,它使人们在习惯修养中达到节制的德性,并能使我们在好的城邦中生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