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5, Vol. 26 ›› Issue (4): 104-106.
摘要:邪教是信仰危机的表现,它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而且侵犯公民自由,更为严重的是邪教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了阻碍。因而,培养国民的政治法律信仰,进而铲除邪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法治的意义为我们指明了反邪教的基本路径,教育的价值为我们提供了反邪教的基础性资源。离开教育的法治只能使法治的希望落空;抛开法治的教育,必然造成对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因而,在反邪教的征程上,法治和教育应当并驾齐驱,否则,反邪教的代价将更加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