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28 ›› Issue (2): 35-40.
摘要: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一,它在许多国家刑事诉讼实践中得到了贯彻。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一些规定也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的精神,但由于立法上、司法实践上存在贯彻执行这一原则的障碍,使得这一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成了一种摆设。因而,在我国要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必须建立证人等出庭的制度,限制书面言词证据的使用,进一步加强庭审方式的改革,强化庭审的功能。从剖析我国贯彻这一原则的障碍入手,提出了在我国贯彻直接言词原则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