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保论坛:“环境健康法制比较研究”专题 • 上一篇 下一篇
于文轩
YU Wenxuan
摘要:在美国,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法律实践中广泛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在联邦层面,美国基于普通法和判例法确定可获赔偿的内容,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获取收入能力损失、死亡与伤害、精神损失、财产损失与生活侵扰、惩罚性赔偿、按日累计赔偿金、隐私侵犯、杂项费用等。在州层面,一些州制定并较为有效地实施了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相关立法,但另外一些州的立法并不发达。总体而言,美国贯彻整体主义司法理念,实行基于科学判断的规则之治,重视地方知识与国家实践协同运作,这些经验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