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4 ›› Issue (1): 14-19.DOI: 10.3969/j.issn.1007-4074.2013.01.003
摘要:作为人文科学的美学,从实践转向的角度来看,其逻辑起点是人类社会实践,而人的存在只是美学的出发点。对应着实践结构的物质交换层、意识作用层、价值评估层、美学的逻辑结构应该包含着自然客体逻辑,即合规律性逻辑;人类主体逻辑,即合目的性逻辑;主客体关系逻辑,即审美间性逻辑。对应着实践类型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生产、美学的逻辑构成应该包含着物象逻辑,即感性形式逻辑;意象逻辑,即知性形式逻辑;形象逻辑,即理性形式逻辑。对应着实践的受动和主动相统一过程,物质和精神相统一过程,共时性和历时性相统一过程,美学的逻辑过程应该包括意向性活动逻辑,即对象化逻辑;超越性活动逻辑,即符号化逻辑;时空性活动逻辑,即真实化逻辑。美学的逻辑力量就在于实践的建构功能、转化功能、解构功能在审美实践和艺术实践中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