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45 ›› Issue (3): 63-71.DOI: 10.13438/j.cnki.jdxb.2024.03.007
王玉生,赵雅棋
WANG Yusheng,ZHAO Yaqi
摘要:网络社会组织是民众表达利益诉求、开展志愿活动、参与社会监管的新手段和新载体。现有网络社会组织监管采取底线监管模式,引发监管主体协同力不足、监管理念全局性缺乏、监督手段粗放性明显、监督对象模糊不定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严重制约网络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作为一种新的监管模式,回应性监管在回应、塑造、协同和关系性方面具有适用网络社会组织监管的特性,可打破传统监管模式的效能困境。基于此,监督主体应立足智慧监管、差别待遇、共同监管、协商回应等四个维度,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机制,重构回应性监管理念,减少监管手段技术制约,并有效识别监管对象需求,不断推进网络社会组织有效监管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社会的需求,实现网络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