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28 ›› Issue (5): 155-158.
摘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制度上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一个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适应农村居民承受能力,政府主导、组织、引导,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当前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村劳动力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