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45 ›› Issue (1): 85-92.DOI: 10.13438/j.cnki.jdxb.2024.01.008
秦晓阳
QIN Xiaoyang
摘要:当前,环境伦理中的责任归属问题已成为争议焦点,其中关于个体责任的论证涉及个体能否被看作合适的责任主体,能源消耗量高的个体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道德责任、分担更多的减排责任等问题。个体责任的证成难点在于个人行为对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因难以直观显现而无法确证和追溯,由此,“无害论”和“无效论”从因果效力角度否认个体责任存在的必要。为回应这一难题,辩护个体责任存在的“合法性”,需从道德责任的回溯性和前瞻性两个角度切入,将气候变化的危害分为既定危害与预期危害两类,并分别通过不可察情境和触发点情境,分析既定危害、预期危害与个体责任的关系,从整体性视角把握环境伦理中个体责任的必然性、必要性和正当性,确证个人对气候变化以及环境保护具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