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36 ›› Issue (1): 50-59.DOI: 10.13438/j.cnki.jdxb.2015.01.008
龚志文
GONG Zhi-Wen
摘要:从“传统官僚理性”的“控制”逻辑到“工具—价值”理性的“回应”逻辑再到“治理”理性的“合作”逻辑,公共行政理性的变迁推动着公民参与政策空间的理性释放。公民的理性需求内在地区分为“个体理性”、“团体理性”、“公益理性”三个层面。公民参与空间的大小取决于行政理性与公民理性的有效互动,不同的行政理性配置不同的公民理性,会引致不同的政策参与类型。从公民参与的视角看,以“运动式政策参与”为分析概念,广东番禺反焚运动,展现了一种基于公民与政府理性互动的非正式的政策参与过程。应通过理性的认知和引导,提升政府和公民的理性能力,将频繁出现的公民集体行动转变为公民理性的政策参与,而非滑入群体性事件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