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5 ›› Issue (4): 83-88.DOI: 10.13438/j.cnki.jdxb.2014.04.013
李长友, 吴文平
LI Chang-You, WU Wen-Ping
摘要:实现政府干预经济行为法治化是我国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转变的关键所在。政府干预经济行为法治化主要包括干预权力、程序及责任的法治化。推进政府干预行为法治化对于规范权力行使、提高干预绩效和保护市场主体权利意义甚大。当前,我国政府干预行为存在权力界限不清、权力滥用与腐败等突出问题。推进政府干预经济行为法治化是破解上述问题的重要路径。为此,我国应采取合理划定干预行为法律界限、严格干预经济行为程序规制、健全干预经济行为立法、落实干预经济行为法律责任及构建干预经济行为绩效评价法律制度等针对性措施,推进政府干预经济行为法治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