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32 ›› Issue (1): 94-98.
摘要:利益受损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偏重于信访救济并往往在非直接利益冲突中充当重要角色。由于现阶段的中国社会既不是无利益差别的同质性社会,也不是阶级矛盾和冲突的对抗性社会,而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之关系的差异性社会,如果我们能从“文化同一性”视角,建设“利益场生态”,保障“差异的公正”,就可以为构建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找到良方,达到预防和化解非直接利益冲突现象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