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0, Vol. 31 ›› Issue (4): 20-22.
摘要:辩证法作为异质于日常意识、经验科学、形式逻辑等的思维方式是惟一符合哲学本性的思维方式。辩证法作为无限性思维超越有限知性思维方式切中哲学本质,满足人“形而上学的本能”诉求;辩证法把由知性范畴引起的理性世界的矛盾视作思维的内在本质和发展动力。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式即是把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既区别又联系起来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在一个倡导哲学“对话”的当代实践主题氛围中,辩证法是时代精神变化的理论自觉,它内在地要求一种新的辩证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