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运行良好能够实现民族文化遗产的原地活态保护及传承。本文指出了在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即政府主导力量不足,为保护而保护,造成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失去长效机制;原住民的文化主人身份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造成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原动力的缺失;民族文化开发过度,造成对民族生态文化的严重伤害。并以此对正在建设的凤凰山江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提出建言,以推进凤凰山江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健康、有序、规范、持续发展。
石群勇, 龙晓飞. 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安全隐患及对策研究——以湖南凤凰山江苗族文化生态保护为例[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30(1): 79-83.
SHI Qun-Yong, LONG Xiao-Fei. Potential Safety Hazard in Cultural Ecological Reserve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A Case Study on the Miao Cultural Ecological Protection in Sanjiang,Fenghuang County[J]. 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09, 30(1): 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