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4 ›› Issue (2): 30-34.DOI: 10.3969/j.issn.1007-4074.2013.02.006
摘要:当前中国村级民主主要是一种选举民主,但在相关制度建设未跟上的情况下,村级选举民主在实施过程中易出现贿选、家族势力参与等情况,从而使选举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引发乡村社会的分裂。应此,在发展中国基层民主过程中,法治民主应优先于选举民主,因为只有法治民主才能真正制约乡村公共权力,保障村民的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