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43 ›› Issue (2): 139-150.DOI: 10.13438/j.cnki.jdxb.2022.02.016
许青
XU Qing
摘要:农业文化遗产以一种复合活性生态而存在,不仅呈现出明显的生态系统性特征,在遗产地发挥着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而且融合了与之关联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系统的诸多要素,是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而形成的独特的“生态与人文复合系统”。从该系统的视角梳理国外农业文化遗产相关实践动态后发现,国外农业文化遗产在分类、保护,以及开发利用实践中由于遵循了该系统的关联性、整体性与协调和谐性等原则,从而逐渐形成了有利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可持续利用和发展的良好模式。这对当前我国重系统的生产功能、轻生态功能和重局部修复、轻整体保护的中国生态农业应该如何保护与发展,在理论、管理、政策、实践上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探索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自我修复和生态持续发展机制,不仅是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文化、社会、生态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强烈要求,也是应对生态与环境问题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