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5 ›› Issue (1): 31-36.DOI: 10.13438/j.cnki.jdxb.2014.01.005
邹海贵
ZOU Hai-Gui
摘要:正义具有不同的边界和层次;全球正义作为全球伦理的基石构成了正义的最高层次。全球正义的可能性存在于全球化过程价值选择和经济全球化、人类生存现状的全球化。全球正义作为一种高阶伦理、超国家伦理,在本质上区别于国家正义,是一种“以人为关注中心”的正义,其价值取向是世界主义的。全球正义要实现战争正义、分配正义和环境正义。全球正义的实现要坚持相对主权原则、普遍人权原则和全球责任原则,需要构建一种融合东西方政治智慧的世界制度、“世界政府”,并充分发挥各种组织在推动全球正义过程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