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4 ›› Issue (2): 84-89.DOI: 10.3969/j.issn.1007-4074.2013.02.014
摘要:合法性是指民众对政府统治正当性的认同。在改革开放前,当代中国是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作为自己的合法性基础,将社会主义唱“好” 和将资本主义批“坏”成为传媒的根本使命。改革开放后,政府以政治绩效作为自己的合法性基础,市场经济催生了国人的求富欲望与权利意识,传媒必须以满足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作为新的历史使命。政治绩效合法性虽为公民权利意识找到了立足根基,并为传媒转型提供了历史动力,但这种合法性对经济绩效过分依赖,未能满足公民的政治参与诉求,因而成为阻碍传媒承担其新使命的关键因素。只有进行第二次合法性转型,走向法理型权威,将政府之权威奠定在规则、程序和制度之上,中国传媒才能真正实现其新使命,以回应时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