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32 ›› Issue (3): 135-140.
摘要:高校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于2005年正式实施,教育部的规范性文件对其具有的规范功能予以初步阐述,即化解矛盾、维护权利及维持秩序。各高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纷纷设立该项制度,但其规范功能在实践中的表现各有不同,体现为其功能是否实现、实现的程度以及该制度是否还发挥其他功能等方面。本文以北京市高校为研究样本,对上述实践情况予以描述、分析和总结,认为国家对高校进行行政规制的方式与程度、高校自治的程度等是影响高校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功能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