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3, Vol. 24 ›› Issue (2): 100-104.
摘要: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实质性地改变了传统市场交易的形式。而作为法律调整和规范的主要对象之一,交易形式的变化要求有新的法律规定与之相适应。在国际上,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已经形成了一种浪潮。而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却一直进展缓慢。其中有认识上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立法经验的不足。借鉴有关国家电子商务立法的先进经验,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法制,这其中包括应当建立关于电子签名、电子商务认证、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方面的法律规则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