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6, Vol. 27 ›› Issue (3): 60-64.
摘要:婚姻是人类学/民族学关于亲属关系研究领域的一个核心主题和重要分支。不同的理论定义对婚姻所涵盖的不同内容的追逐与强调,使人们对婚姻本质的理解和理论阐述充满了歧义性。其根源在于人类的婚姻事实多样化存在,试图以自己所属文化的婚姻为参照中心去定义它,势必把共时空间分布的不同婚姻现象,统一于历时的序列中,颠倒了时空的坐标系,这在逻辑上难以成立。于是,把婚姻功能和社会后果引入对婚姻本质的理论界定,从而又陷入婚姻的普遍性与相对性的论说中。如果没有对婚姻本质的解答,只能是在旧有理论平台或框架内变换形式而已。因此,婚姻理论的关键性问题在于,只有通过对婚姻本质的解答,超越旧有的理论平台,才能梳理婚姻理论的建构与遮蔽问题,进而廓清婚姻理论中的普遍性与相对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