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28 ›› Issue (5): 146-150.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下进行财政制度变革,需要从民主、民生的角度进行。一个与和谐社会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应该满足三个要求:在利益分割过程中贯彻公平原则、在社会决策过程中实行民主原则以及公共资源在国家各项职能间的配置达到最优。我国现行的财政制度是不能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来改革现行的财政制度,由现行财政制度向公共财政制度的转变时需注意现有利益结构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