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熹,赵静,张萌
HUANG Daxi,ZHAO Jing,ZHANG Meng
摘要:社会协商制度的选择受宏观制度环境主导,其相关的政治变量,包括新理念、政治合法性、意识形态等因素与这一制度之间不仅构成一种序列结构,而且与其他制度之间也存在着相似的序列结构。该序列结构嵌入社会协商制度安排,使其行动者及相关行为主体与社会协商制度的互动呈现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态势,在某种程度上阻碍抑或促进社会协商制度的执行。因此,应从发挥党在社会协商中的保驾护航作用、确保社会协商的法律地位、营造社会协商的文化氛围三个层面探索社会协商制度的创新,以期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