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8, Vol. 29 ›› Issue (3):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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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无私利他的正道德价值最高,是伦理行为最高境界的应该如何,是道德最高原则,是善的最高原则,是至善;单纯利己的道德价值最低,是伦理行为最低境界的应该如何,是道德最低原则,是善的最低原则,是最低的善;为己利他是利他与利己的混合境界,其道德价值介于无私利他与单纯利己之间,是伦理行为基本境界的应该如何,是道德基本原则,是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的善。利他主义(其代表主要是儒家、墨家、康德、基督教)否定为己利他和单纯利己,而把无私利他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准则;合理利己主义(其代表主要是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费尔巴哈、车尔尼雪夫斯基、老子、韩非、梁启超)否定无私利他和单纯利己,而把为己利他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准则;个人主义(其代表主要是尼采、海德格尔、萨特、杨朱、庄子)否定无私利他或为己利他,而把单纯利己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准则。所以,利他主义与合理利己主义以及个人主义不过是分别夸大无私利他、为己利他、单纯利己三大善原则的片面化真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