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懋元,左崇良
PAN Maoyuan,ZUO Chongliang
摘要:
高等教育是具有多重利益格局的复杂系统,高等教育治理具有特殊而复杂的规约机制。规约机制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按其功效可分为四种类型:规范机制、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和协调机制。规范机制重视契约的作用,通过政策法规、大学章程以明确彼此的权责边界;动力机制解决的是主体性问题,可使高等教育治理更为有效,在组织决策和目标激励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障体制力求通过多样化的资金投入和明确的责任制以保证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协调机制通过分权制衡和多主体协同参与等方式来减少违约风险,通过缓冲组织以减缓利益冲突,并加强高等教育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增强高等教育的适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