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5 ›› Issue (3): 35-40.DOI: 10.13438/j.cnki.jdxb.2014.03.006
孟永恒
MENG Yong-Heng
摘要:传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因权力的要素渗透其中而发生了重大变化,产生了新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此类组织以“正当权力”为支持,“合法企业”为实体,非法运营为本质,使组织的“合法经济”实力得到空前提高,带有直接违法性的“黑色经济”比重下降,组织行为暴力色彩淡化。但其本质未变,相反,当权力介入后,此类组织不但有能力在更大范围内扭曲市场、扰乱治安,而且还有能力持续侵蚀国家政权的健康肌体,从社会安全问题演变为国家安全问题。因此,学界需要以“权力”和“财产”特征为主线,在犯罪学领域展开新的实证研究,在刑法领域展开新的规范性探索以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