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32 ›› Issue (6): 106-108.
摘要: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中引入特许经营可有效地实现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而解决项目资金短缺、投资主体缺位以及项目激励和约束机制失效等问题。通过构建无现金收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深入剖析了特许权期与项目公司建设成本、补偿费用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从而得出项目特许权期的决策方案,确定项目建设成本与补偿费用。算例分析结果表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补偿费用对项目公司具有一定的激励效用。